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1501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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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37573000000 | |
名????????稱 | 關于對陳杰超、魯軍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 ||
文????????號 | 陜證監措施字〔2025〕6號 | 主??題??詞 |
關于對陳杰超、魯軍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陳杰超、魯軍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我局對你所執行的浙江金科湯姆貓文化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報審計項目開展了現場檢查。經查,你們在審計執業中存在以下問題:
1.收入相關審計程序不到位。重要境外收入審計中未將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的核對識別為關鍵控制點;信息系統審計中未對有關境外數據來源真實性進行驗證;細節測試時未核實財務結算金額對應的業務量。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和評估》第三十一條、《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采取的應對措施》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七條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條的規定。
2.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境外業務銀行函證和往來函證中,未對發函、回函郵箱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對;有關應收賬款函證替代測試不足以驗證應收賬款余額準確性。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的規定。
3.復核集團組成部分審計師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對重要境外組成部分,未參與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評估程序。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01號——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第四十三條規定。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據該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如果對本監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申請可以通過郵政快遞寄送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
陜西證監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