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4646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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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4072922000 | |
名????????稱 | 湖北證監局關于對安泰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 ||
文????????號 | 〔2025〕25號 | 主??題??詞 |
湖北證監局關于對安泰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安泰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
我局在你公司評級項目現場檢查中發現,你公司未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要求開展工作,不符合《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1號)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1號)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現對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你公司應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切實加強評級業務質量控制,規范開展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湖北證監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