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5735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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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6727198000 | |
名????????稱 | 關于對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監管措施〔2025〕15號) | ||
文????????號 | 主??題??詞 |
關于對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監管措施〔2025〕15號)
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的《關于無法按期歸還募集資金的公告》(臨2025-026)顯示,你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62,898萬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2025年3月5日到期后未歸還,單次補充流動資金已超過12個月。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第九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9年修訂)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歸還募集資金,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黑龍江證監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