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4256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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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3631885000 | |
名????????稱 | 關于對黑河國眾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監管措施〔2025〕12號) | ||
文????????號 | 主??題??詞 |
關于對黑河國眾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監管措施〔2025〕12號)
黑河國眾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經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行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將私募基金財產用于借貸投資活動。
上述行為違反了《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71號)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71號)第十三條,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整改,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
黑龍江證監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