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15-00179628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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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廣東局 | 發文日期 | 1426018080000 |
名????????稱 | 廣東證監局2014年監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
文????????號 | 主??題??詞 |
廣東證監局2014年監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4年,我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網絡平臺、新聞媒體等渠道,加強監管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增強信息公開實效,切實提高監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積極的成效。
一、監管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情況
近年來,我局先后制定了《監管信息公開工作規程》、《監管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網上信息發布工作規程》、《新聞發言人工作制度》、《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行政許可信息公示辦法》等制度,切實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2014年以來,根據《中國證監會新聞工作辦法》的規定,我局又及時制定印發了《廣東證監局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規程》等制度,就加強和改進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我局還結合工作實際,系統梳理了依申請公開監管信息方面存在的疑難問題,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指導下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解答要點,指導工作人員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二、監管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情況
(一)及時公開重要監管政策信息和工作動態。根據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圍繞推進監管轉型、加強監管執法、強化投資者保護、促進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發展等主題,利用全國“兩會”召開、舉辦內幕交易警示教育展等有利時機,通過編發新聞通稿、接受記者采訪、組織媒體專題報道、舉辦新聞交流座談會等方式,進一步加強與“三大證券報”和南方日報、廣州日報、廣東電視臺等地方主流媒體的聯系,及時發布相關信息,主動向公眾解讀最新的法規政策,宣傳我局監管執法工作和轄區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動態。2014年,我局共向《中國證券報》、《南方日報》等媒體提供新聞稿件28篇,協調接受媒體記者采訪7次,通過主流媒體刊登我局相關報道49篇。與此同時,積極利用局互聯網站和互聯網監管信息平臺發布監管政策信息和工作動態,累計發布相關信息63篇,其中局互聯網站發布19篇,局互聯網監管信息平臺發布44篇,包括制定的規范性文件11篇。
(二)加大行政審批備案信息公開力度。根據證監會有關深化行政審批體制改革的要求,于2014年上半年對我局行政許可項目進行全面梳理,形成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逐一明確行政許可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審批機構、審批對象,在局互聯網站予以公開。按照證監會取消、調整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的工作安排,及時下發《關于調整部分證券機構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取消“證券公司境內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核準”有關工作的通知》,對部分行政審批取消、調整的事項進行公告,并梳理更新了在局互聯網站公布的《證券類備案事項報送指引》,公示所有備案事項的標準、流程、期限和方式。持續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審核過程及結果的公示,堅持每周公布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及審核情況信息,對行政許可批復文書在印發后兩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2014年,我局互聯網站共發布證券經營機構及期貨經營機構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及審核情況公示通告各51期,行政許可文書205份。進一步健全擬上市公司輔導備案受理登記信息公示制度,在局互聯網站設立輔導企業信息一級欄目,發布擬上市公司輔導備案受理登記公示信息27期,擬上市公司輔導工作進度信息4期,輔導保薦機構有關轄區擬上市公司輔導工作總結報告14份。
(三)動態發布監管執法信息。嚴格按信息公開規定公開行政處罰等執法信息。2014年,我局作出的9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全部在局互聯網站及時發布,我局還主動公開了對轄區證券經營服務機構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3份,起到了對當事人及社會公眾警示教育的效果。加強投資者保護相關信息公開,強化社會監督。堅持上市公司承諾履行、分紅信息集中公示制度,對轄區上市公司及其相關股東、高管人員、重組方等主體歷年來公開作出的承諾及履行情況等誠信信息,以及近三年現金分紅情況等信息,通過局互聯網站相關專欄予以集中公示,并定期持續更新。督促轄區193家上市公司和600多家證券經營機構在廣東資本市場網對其投訴處理工作制度和流程進行了集中公示。
(四)定期發布轄區資本市場相關信息。我局按照便民、高效、公開的原則,對局內機構設置、工作職責、聯系方式、辦事指南等應予公開的信息,依法全部予以公開并及時更新,按時發布監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同時,注重加強轄區資本市場相關信息的公開,堅持每月在局互聯網站發布轄區證券期貨市場統計信息,并定期更新轄區證券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期貨經營機構和上市公司名錄,方便社會公眾查詢使用。
(五)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我局在信息公開工作中,一方面積極發揮局互聯網站、互聯網監管信息平臺、廣東資本市場網、新聞媒體等信息平臺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注重創新載體,拓展渠道,擴大信息公開的覆蓋面和效果。一是積極應用投資者保護公益信息平臺發布相關信息。在2013年聯合轄區5家證券公司開發投資者保護手機信息平臺的基礎上,建立覆蓋全轄區證券、期貨、基金投資者的公益信息平臺,定期通過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交易軟件終端和手機短信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解讀重大政策,回應投資者訴求。2014年,通過該平臺共發布監管政策信息及公益性提示信息26條,投資者累計接收相關信息超過9000萬人次。二是開設網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監管信箱,暢通與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互動交流的渠道,統一明確監管口徑,及時為相關機構答疑解惑,宣傳監管政策法規知識,提升服務市場主體的水平。2014年,通過該信箱發布監管政策信息12條。三是印制法規讀本和宣傳資料,向行政相對人及時公開有關監管政策信息。依照證監會有關規定,先后編印《私募投資基金政策法規宣傳手冊》800本和“滬港通”宣傳折頁15萬冊,向相關私募基金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免費派發,為相關監管政策熱點信息的及時公開和宣傳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四是充分發揮信訪熱線功能公開監管信息。配合證監會“12386”熱線落實轉辦工作,把信息公開的咨詢電話與信訪投訴接聽電話設在一起,充分利用信訪投訴接聽電話人員的法律專業素質和豐富經驗,向信訪人直接反饋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監管信息,回復其他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能夠當場回答的咨詢,使申請人在咨詢或者申請信息公開時得到及時、準確的指導。
三、監管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2014年,我局未收到社會公眾要求公開監管信息的申請,也未出現因監管信息公開事宜而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形。
四、監管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2014年,我局未對監管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信息公開費用。
五、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計劃
2014年,我局進一步加大了監管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與投資者和公眾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信息公開內容需要進一步充實,公開途徑需要進一步拓寬,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下一步,我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認真貫徹落實肖鋼主席有關推進監管轉型、加快建設透明證監會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持續加強和改進信息公開工作,探索更適應投資者需求的公開方式,通過落實責任、加強督促檢查等措施,大力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公開,探索建立上市公司行政監管措施信息主動公開機制,豐富信息公開內容,積極穩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把信息公開質量關,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充分性、有效性、及時性,做到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更好地滿足廣大投資者和社會公眾不斷增長的監管信息公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