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3288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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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1909112000 | |
名????????稱 | 關于對夏蘭艷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 ||
文????????號 | 行政監管措施〔2025〕3號 | 主??題??詞 |
關于對夏蘭艷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夏蘭艷:
經查,你在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從業期間,存在不當協助客戶提供個人收入證明相關材料用于合格投資者認定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根據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現決定對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你應認真汲取教訓,增強合規意識,杜絕再次發生違規行為,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
2025年2月13日